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临时停车场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附注中“综合评分法”更正。
原内容:
1.综合评分法:3.1、3.2、2.1、2.2项评分因素优劣排序。
现内容:
1.综合评分法:2.1、3.1、3.2、3.3、3.4项评分因素优劣排序。
其他内容不变。
(二)增加附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三)增加“第五章 合同条款”附件。
(四)图纸下载途径:取消原**3邮箱下载,新增图纸附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五)公告“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中“单位名称和地址”更正。
原内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号
现内容: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路1号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不影响原开标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路1号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陈彦乔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路1号
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