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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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体育场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A**********************)招标文件已于****年4月**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内容--第(二)和第(四)条修改为: “(二)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 3、投标函附录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 (四)技术标(中标后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象山县体育场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与本澄清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象山石浦渔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