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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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银鹿、彭家田、巴斯箐上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1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投标截止时间中“ ****年5月**日 **时 **分”变更为“****年5月**日 **时 **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 ZBJ格式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为准,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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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