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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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委托代理的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于****年4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内容详见本澄清答疑公告、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 2、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的内容,现修改为“近3年,指****年**月**日至****年5月**日止”;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以“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通知(黔建建通〔****〕**号)”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9.1现场踏勘为自行踏勘,为避免因投标人自行导航、定位等信息不准确,导致投标人踏勘地点错误,现澄清补充“自行踏勘地点指引信息”作为附件,随澄清答疑公告一并公开发布。 本项目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布的答疑公告、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贵州省烟草公司黔南州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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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