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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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水利水电-监理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孝昌县(陈庙河、会亭河、青石河、曹家河、古城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编号:HBXI-******SL-********1)项目,做如下澄清: 原文件中: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现澄清为: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文件中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5 人。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孝感市鑫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