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全行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年全行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如下。本招标答疑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招标答疑通知为准,本招标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就本次招标内容第三章条款号2.2.1(B)商务部分项下“综合实力(**分)”中“服务案例”和“服务运营能力(**分)”中“服务网络”部分评分内容提出质疑,依据如下: 1、中国人民政府招投标相关规定:****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8大部门联合发布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中,第六条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二)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三)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 第七条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本次招标商务部分评分项下“综合实力(**分)”中“服务案例”和“服务运营能力(**分)”中“服务网络”评分内容明显违反上述规则; 2、重庆市招投标相关规定:根据重庆市《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五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应当将资格审查标准、否决投标情形以及评标标准方法等集中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或者限制投标人数量。”规定。本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有明显限制性条款及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有失招标的公平、公正。 综上,重庆农商行作为我市国有重点企业,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重点招标代理机构,均适用于国家及重庆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上评分项目不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议招标主体主动进行调整或删除,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履行审批职责,督促修改调整相关评分项。 答:本项目设置的商务部分评分招标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拟定的商务部分评审指标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及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故不作调整,欢迎所有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注:本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 ****年 4 月 **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