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若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现阶段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停产,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1)-(4)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4、其他要求:(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含当日)前3年内承接过1项信息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