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配电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5)信息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得2分;具有电子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加0.5分,具有电子或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6)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电子或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电子或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以上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不得兼任且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