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灭火救援类车辆)更正公告
交易编号:D**-****************9J-********-******-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KS-****-**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甘肃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灭火救援类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公告内容中:4.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须提供****年4月(含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须提供****年4月(含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①“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 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坤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号旅游大厦2号楼7楼**6-1
项目联系人:袁经理
电 话:**9************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6************
甘肃坤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