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内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变更事项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由“****年3月**日**时**分至****年3月**日**时**分变更为****年3月**日**时**分至****年3月**日**时**分”
变更事项3: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维修地点及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履约地点变更为“一包:站前区区域、二包:西市区区域、三包:老边区区域”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号
联系方式: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