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不朽》(暂定名)演出制作艺术创作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音乐剧《不朽》(暂定名)演出制作艺术创作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近期流感高发,本项目开标方式改为腾讯视频会议开标,会议号为:**5-**9-**8,请供应商提前进入腾讯会议等候,准时参加开标流程。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0-**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4、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六纬路**号
联系方式: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2层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文君
电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