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德阳柳沙体育公园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文件**号各潜在投标人: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修改为: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一个已完成投资额 **** 万以上的市政设计业绩得 1.5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1.5 分。本项满分 3分。注:近三年是指 ****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业绩(含入门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图纸审查合格书,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修改为: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设计单位近三年具有一个已完成投资额 **** 万以上的市政设计业绩得 1.5 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1.5 分。本项满分 3分。注:近三年是指 ****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业绩(含入门业绩),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图纸审查合格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此条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此条为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4、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