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更正为“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资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2、依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招标文件中关于市场主体考核得分的内容全部删除,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中 二、资信标评审 4.投标人信用考核等。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更正为不适用差异化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 4、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9.3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更正为“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