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侯集回族镇人民政府侯集回族镇****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7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侯集回族镇****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款的3%,以现金方式缴纳。质保期满无息退还。现变更为:合同价款的3%,质保期满无息退还。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采购价的**%,方式为现金转账或电子保函。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金额的4%,方式采用履约保函形式。 | ||||
2.更正日期: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曹县侯集回族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曹县侯集回族镇政府前街1号 | ||
联系方式: | **********9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领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菏泽市中华路万象广场6号楼**楼**** | ||
联系方式: | **********7 | ||||
3.项目联系人: | 葛照全 | 联系方式: | **********7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