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营口市监察委员会本级机关保安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营口市监察委员会本级机关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表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营口市监察委员会本级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汇英街5号
联系方式: ****-******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