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中第7条变更为: 根据青审服字[****]** 号文件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 4 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本项目采用差异化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信用山东公共信用综 合评价 A+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对信用山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A级的投标人至少减免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评价等级加盖公章的官网截图(供评标时网上查询),同时还需提供评价等级网上截图真实性承诺,方予认可,评价 A 级的还需减免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付款方式变更为: 1、预付款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施工部分的**%(具体比例由发包人确定); 2、每月**日前承包方应主动上报当月工程完成产值,经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按季支付进度款,进度款当季支付至上季完成产值的 **%; 3、在工程完工移交证书颁发且完成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4、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结算价款的3%。 预付款在进度款中予以抵扣。 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内容以此澄清为准。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