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柳州市三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 年城中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2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一、项目名称:**** 年城中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期)—2 标段 二、项目招标编号:E******************1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现更正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的5.1点原为:“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年**月**日**时**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广西柳州市三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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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