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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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广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融安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 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4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项目名称: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招标编号: E**********************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近 3 年(**** 年~****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可)。 现更正为:投标人近 3 年(**** 年~****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即可)。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融安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广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