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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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沿江大道还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3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9.2款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职,统筹安排多专业协作,因设计问题导致现场返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返工费用,并扣减**万元设计费。”;第9.**款修改为“乙方应严格落实我市关于总体设计、人行道、车行道、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等精细化设计要求,凡遗漏一项精细化设计内容,每次扣款**万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修改为****年5月**日9时**分,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号 联 系 人:邓媛 联系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6-**** 日期:****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