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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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7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的投标单位 兹通过(**)号修改、补充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年宁海县桃源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A******************1)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文件所作出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第**页
修改为:
招标文件内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