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机关
二、采购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CCS****8
四、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七、预算总金额: ******
八、废标理由:
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刘丽,李敏(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永杰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同市新荣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史东伟
联系电话: **********6
地址: 新荣区政务大厅4楼
2、采购人名称: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机关
联系人: 李敏
联系电话: ****-******8
地址: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法院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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