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鄞州区水库山塘系统提标工程Ⅲ、Ⅶ标段(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鄞州区水库山塘系统提标工程Ⅲ、Ⅶ标段(施工)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7.1履约保证金 增加“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二、澄清修改公告均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