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背街小巷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fycg******-**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背街小巷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第3.1第(6)条和资信证明文件目录中第(6)条修改为: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无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朝阳路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 话:**********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