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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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5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充文件**2号 招标编号:S****************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全一标段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作以下说明: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2号补充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充文件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的“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第四卷补充文件“七、关于那曲市主城区****年供暖季用电情况的说明”,对于用电保障在招标文件投标人格式6中用电保障里面已做要求,本次详细补充解释详见其他附件信息。 2、本次只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扩充说明、解释,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此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日** 时**分。”不变。 3、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应刚 联系电话:**********1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