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澄清通知(编号:**)致各潜在投标人: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编号:赣建省招字[****]第**号)现澄清通知如下:问题1:综合招标文件P**页其他说明事项第7点“针对本项目“第二部分评标办法”中的“业绩”评分项中“监理的类似工程”是指与本招标项目同为公共建筑工程;“招标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 ****6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P**页商务标(6)业绩评分标准“凭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之月前 **个月内,监理过(含在监工程)2个类似或近似项目” 问:开标之月前**个月内所指时间,竣工业绩可否以竣工时间为准。回复: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指主要施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单项专业工程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书)、监理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中的2种或者2种以上资料)中的最后落款时间在开标之月前**个月内均可。2、招标文件附件一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表中“投标单位所拟派人员提供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况,以最终变更单位为准。”,问:监理员岗位证书不显示单位名称,提供社保证明可否。回复:监理员岗位证书未体现单位名称的,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可体现单位名称的官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予认可。3、本项目开标会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5月**日**:**时(不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4、本澄清通知(编号:**)作为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说明,如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本澄清通知(编号:**)不一致以本澄清通知(编号:**)为准。****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