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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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计划工期:**0日历天。 更正为:计划工期:**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0日历天)。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3.****万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1.**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万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 号”的规定设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更正为:其他:1、最高投标限价****3.****万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1.**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2.****万元)(由招标人按照“川建行规〔****〕**号”的规定设定。)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报价除报总价外还需将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分开填写(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南充市嘉陵区城乡建设局 ****年4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