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AWT**-********、HB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家具、家电等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家具、家电等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评分标准:包1”中评分项“质检报告”:
将
质检报告 | ** | 提供投标人**** 年 1 月 1 日以来由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封面需有 CMA或 CNAS 标志,检验报告的委托/供样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方法及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1.提供橡胶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含水率,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2.提供实木芯生态板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湿热性,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3.提供餐桌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4.提供餐椅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5.提供床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抗菌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6.提供衣柜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7.提供床垫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弹簧,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8.提供窗帘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重金属含量、耐光色牢度、遮光率,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9.提供油漆底漆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有害物质VOC、苯含量、耐磨性,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提供油漆面漆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有害物质VOC、苯含量、耐磨性、耐污染性、耐碱性、耐水性,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
修改为:
质检报告 | ** | 提供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 年 1 月 1 日以来由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封面需有 CMA或 CNAS 标志,检验报告的委托/供样单位与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方法及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中标,需提供原件备查)。
1.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餐桌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2.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餐椅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3.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床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4.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衣柜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5.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床垫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弹簧,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6.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窗帘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重金属含量、耐光色牢度、遮光率,检验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包1”中“**、写字台座椅”中:
将“与写字台配套,常规尺寸,温莎椅。”修改为“与写字台配套,常规尺寸,牛角椅。”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包1”中“8、床”中:
将“实木榫眼结构,选用2.0mm厚优质橡胶木实木制作,床头、床箱、床尾材 2.0厚橡胶木实木,床头床尾橡胶木实木整体宽度**mm,床板 1.8mm厚松木7排骨架。木材经干燥防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8-**%。”修改为“实木榫眼结构,选用**mm厚优质橡胶木实木制作,床头、床箱、床尾材 **mm厚橡胶木实木,床头床尾橡胶木实木整体宽度**mm,床板 **mm厚松木7排骨架。木材经干燥防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8-**%。”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包1”中增加“备注:阳台晾衣架一组两根,采用以下图片中样式(图片仅供参考)。安装方式采用吊装,晾衣杆直径≧**㎜,管壁厚度≧1㎜”图片详见回复函。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包2”中“2、空调”中:将“4.制冷功率≥****W”修改为“4.制冷量≥****W”。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包2”中“3、空调”中:将“4.制冷功率≥****W”修改为“4.制冷量≥****W”。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2 1.关于样品小样(如客厅和衣柜),小样指的包含但不限于板材;2,本项目衣柜的的尺寸仅做参考,成交之后根据房间实际情况制作。”
八、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七、其他”中增加“(备注:1,室内空气达到GB****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并出具CMA检测认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2、由甲方随机抽检5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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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电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阳世昌、居羿、叶茂、方勇,电话:**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阳世昌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