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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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船山区南北堰灌区新建及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现变更为 :“ 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2.2.4( 1) -资质等级( 8分) -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得 3分,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 6 分。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加 1分。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加 1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现变更为 :“ 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得 5分,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得 8 分。 ” 三、 其余内容不变。 遂宁市船山区水利服务中心 ****年 4月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