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电子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名称:泰宁县北溪山洪沟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1 致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最高控制价原有误,现更正为:******3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现将更正最终正确稿招标控制价等材料重新上传至答疑附件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人:三明市泰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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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