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关于对浮梁县城北新区排水管道及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澄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4号)等有关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税”征收按国家及省有关财税政策执行。工程排污费不计取。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文件中存在的如下情况:如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中,出现因不计取工程排污费或工程排污费控制单价为零的情况,由此引起的清单报红不作废标处理。原计划****年4月**日上午**点**分开标现推迟于****年4月**日**点 **分开标(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年4月**日**:**时,计划开竣工日期由原计划开工日期:****年4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改为计划开工日期:****年5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7日,工期**8天不变。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单位可以上传或不上传,中标后需要提供可以实施的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批。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爱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浮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