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XC-******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饶阳县****年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原文中规定“8.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 1 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 1 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须提供原厂家配件、耗材采购协议清单并加盖公章扫描件,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修改为:“8.运维单位须承诺中标后 1 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 1 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则应使用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的),严禁使用未经权威机构检定合格或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2、原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饶阳县分局本级
地 址:衡水市饶阳县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迅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安路**9号西康村综合楼1单元**1室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勇
电 话:****-******2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