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3攀枝花市仁和区灰老沟桥段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监理(二次)质疑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质疑一: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合同计量专监总分值(5分)中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加5分”此条中要求为不合理加分条件。 质疑回复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合同计量专监总分值(5分)中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加5分”, 现更改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专业资格或甲级造价师证(交通运输部颁发)得5分。”
质疑二: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4)其他因素-技术能力-企业综合实力总分值(5分)中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1分。”此条设置单独加分资质要求不合理。 质疑回复如下: 本项目涵盖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内容,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因此本招标文件设置“地质灾害工程监理资质”作为加分项合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三: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总分值(**分)中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加2分;安全专监总分值(6分)中要求: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加2分。以上两处要求加分不合理。 质疑回复如下: 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8号】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执业行业包括建设工程各行业,其他专业: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攀枝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