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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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那曲市索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情况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招标代理的那曲市索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 文件内容要求,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时间不变,此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特此说明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西藏众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