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QY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旅游列车冠名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企业业绩评分因素—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含)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更改为“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含)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5分,最高得**分”;
2、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资源情况评分因素—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兰州铁路局高铁列车广告媒体资源授权的得**分”删除。
3、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2、商务技术分的广告发布计划评审标准内容:1.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以上(含)得7-9分;2.冠名高铁发布计划较好,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含)-**%的得4-6分;3.冠名高铁发布计划一般,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含)-**%的得1-3分;4.冠名高铁发布计划较差,在广告主要发布区域覆盖**%以下的不得分;”更改为“1.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以上(含)得7-9分;2.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以上(含)得4-6分;3.冠名高铁发布计划完善,合理性高,合作期内单列车运行时间覆盖陇海线或长三角区域**%以上(含)得1-3分;4.未提供不得分。”
4、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中“二、服务技术要求—2.1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列车能够在连云港和兰州之间往返运行,并具备一定数量从江苏省内设区市发往兰州沿途线路的车次;2.2 单列车运行以兰州铁路局沿途线路为主,重点覆盖陇海沿线区域,面向华东、华北、西北地区以上的城市;”更改为“2.1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单列车运行方向以陇海线、长三角区域为主,面向包括但不限于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地区以上的城市;★2.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项目需求的高铁列车广告媒体资源授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号
联系人:伏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
联系人:营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伏女士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