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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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监理答疑纪要(第二次)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龙首山风景区山地步道景观工程(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答疑纪要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 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更改为: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三、补充说明:参与总监答辩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核验身份,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开标地址: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 ** 号人社局 2 层)。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