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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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三峡银行****—****年度网点建设工程服务入围分包2消防设计——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三峡银行****—****年度网点建设工程服务入围分包2消防设计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补遗为准。本答疑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关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告3.4.1 至3.4.4”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2)类似业绩”、“设计师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合同为委托总合同,以咨询报告个数认定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体现装修面积。” 请问:报告复印件具体是指? 答:如合同无法直接证明业绩情况(包括入围总合同、框架协议等),可提供业绩证明相关的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任务书或设计委托通知书(建设单位盖章)、工程验收意见书或验收报告、图纸审查意见书、网点装修设计考核表(建设单位盖章)等,在入围总合同、框架协议下的每一个单独项目均独立计算业绩数量。 问题2 关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告3.4.1 至3.4.4”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2)类似业绩”、“设计师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合同为委托总合同,以咨询报告个数认定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体现装修面积。” 请问:文中委托总合同是否可以理解为入围框架协议? 答:可以。 问题3 关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告3.4.1 至3.4.4”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2)类似业绩”、“设计师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合同为委托总合同,以咨询报告个数认定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体现装修面积。” 请问:咨询报告个数认定业绩是否可以用业主出具的“网点装修设计考核表”或“设计委托通知书”为证明材料。 答:可以。 二、补遗部分 补遗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部分 2、分项报价表 删除。 补遗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初验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进度款,竣工综合验收、审计结算完成工程款支付至总造价的**%,质保期到期后支付剩余尾款,即总造价3%工程款。” 删除。 补遗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4月**日9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招标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4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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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