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尤溪县西滨镇****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4%(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8%(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 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5%(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 二、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日 **:**(北京时间), 相应顺延至****年4月**日 **:**(北京时间)。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 )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尤溪县西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