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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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DQXJYTHGLHLDJ[JT]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和2.3款的规定,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如果招标文件内容与第1号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请各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查看下载。1.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中第8条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的修正:投标函附录中第8条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修改为:水泥、钢筋、沥青等主要材料单据所列费用的**%。文件中其他涉及此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2.其余未尽事宜,请以“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本次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澄清文件。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