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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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前附表**.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第**条:总则第1.4.3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增加下列条款:(1)不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2)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的;(3)被责令停业的;(4)投标资格被取消的;(5)财产被接管、冻结的;(6)处于破产状态的;(7)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