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线上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马依西一井项目二采区轨道大巷、二采区轨道、运输联络巷井巷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付款方式:“按当月发包方审批的进度报表金额的**%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工程款。当月**日前,承包人按发包人审批的进度或通知,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次月底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现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核实后的月进度报表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计量进度报表的**%,工程竣工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澄清内容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3.**工程进度款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核实后的月进度报表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计量进度报表的**%,工程竣工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 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现修改为:“**.3.**工程进度款根据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核实后的月进度报表支付,支付金额为审核计量进度报表的**%,工程竣工后,累计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银行利息和滞纳金。”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若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澄清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盘州市 联 系 人:殷老师 电话:**********6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联系人:刘开迅 电话:**********1/****-******** 传真:/ 电子邮箱:****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