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HXZ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十四)代理服务费中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基准为:中标标段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代理费计费费率:**0万以下费率为1.5%,**0万-**0万部分费率为0.8%。现更改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规定的七折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基准为:中标标段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代理费计费费率:**0万以下费率为1.**%,**0万-**0万部分费率为0.**%。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锦绣路1号
联系人:马卫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号金源大厦**层
联系人:钱足平、许梦薇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足平、许梦薇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