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GLHLDJ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绵阳市游仙区X**2凤玉路(刘家镇至玉河镇)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编码:MYGC(****)**7) 补遗书**2号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 绵阳市游仙区X**2凤玉路(刘家镇至玉河镇)改建工程施工 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相应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由“/ ” 调整为“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给定的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 二、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信用评分”的评分项。 三、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第一个信封)十一 其他材料 增加: 4.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承诺书。(注:承诺书须按照以下格式)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承诺书 绵阳市游仙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与本次项目(绵阳市游仙区X**2凤玉路(刘家镇至玉河镇)改建工程施工标段)投标,现对招标人绵阳市游仙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庄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在本次项目投标之前以及投标活动中,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在后续被发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自愿接受取消我公司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处罚,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承诺一并遵守执行。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5、请以重新上传的补遗招标文件**版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年4月**日 9点**分”。 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绵阳市游仙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