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4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东山港兴码头港区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东山港兴码头港区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网站通知,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招标文件中相同表述处均做相应修改。 2、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以****年4月**日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务必重新下载使用,否则造成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本项目招标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和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电子文件以****年4月**日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务必重新下载使用,否则造成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4、本项目附件A: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附件B: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护结构,附件C:安全文明施工费,附件D: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表以****年4月**日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务必重新下载使用,否则造成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5、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4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4月**日**时**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时间的均相应修改,其他条款不变。 注: ①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东山港兴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