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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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新龙县****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了新龙县****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补遗: 1、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业绩要求: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5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中标公示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0 万元(不含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注:类似业绩材料需附以下 1 或 2 中的所有材料。1.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 ndex)业绩录入项目业绩信息打印截图;2.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更正为:业绩要求:近 5 年已完成不少于 5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中标公示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0 万元(不含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注: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应急抢险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即可。)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及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均需提供对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打印件(需载明中标金额和中标公示截图上面公示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对应职务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款要求更正为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及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应急抢险项目,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且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款要求。 3、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本补遗内容的均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特此变更。 招标人:新龙县自然资源局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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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