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沿江大道跨小清河桥设计方案征集和勘察设计两阶段招标答疑 1、 招标文件中,未提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而投标文件格式“4-2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中要求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提问:在此次投标文件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中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若在第二阶段招际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是否可以更换? 答:本项目为一次招标,分两阶段开展,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4-2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是招标文件范本的固定格式,在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格式中,此声明不填写。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