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S-****-**-**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台湾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办公室装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页**.4.4(2)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包括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 3)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另行提交结算款的1.5%(允许使用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不计利息)。 二年保修期满后,扣除由发包人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款后,一次性退还(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核实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修期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没有响应,甲方将自行委托维修,费用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中扣除。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包括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 3)竣工结算完成后,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另行提交结算款的1.5%(允许使用银行转账或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不计利息)。 二年保修期满后,扣除由发包人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维修款后,一次性退还(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核实之日起开始计算)。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保修期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天内没有响应,甲方将自行委托维修,费用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中扣除。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温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众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达路**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中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3
质疑联系人:金乐俊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9号
传 真:/
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合同内容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