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含随机因子)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于****年**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投资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日程安排表的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 二、原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7招标公告投资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内容更正为:“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P**项目名称更正为:“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更正为:“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因项目名称有误,原工程量清单作废,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务必按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广东省龙门县(龙江区域)生态环保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庄河沿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清单)ESCC2.0》进行投标报价。 四、本项目其它内容及《招标日程安排表》不变,本通知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众志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