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桂平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1标段(白沙镇满堂村项目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年桂平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大洋镇、白沙镇、大湾镇)1标段(白沙镇满堂村项目片区)(项目编号:E**********************)已于****年4月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相关事宜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文件第二章和第四章和第三节合同协议书中“计划工期**4天(日历日)”,现统一更正为“计划工期**6天(日历日)”。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6.** 元);现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伍佰元整(******.**元)”。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内容有细微内容调整,详见澄清后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细微调整,详见澄清后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后招标文件。
7、特此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桂平市西山镇中山北路**号
联系方式:黄工****-******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旭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3队(桂江西路新村小区北3巷9号)
联系方式:陈工****-******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