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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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四大寨乡、猴场镇地质灾害群连片治理工程” 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四大寨乡、猴场镇地质灾害群连片治理工程”作以下补遗澄清: 我单位公开招标项目“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四大寨乡、猴场镇地质灾害群连片治理工程”于****年**月**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现因项目批复及主管部门变更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总投资,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费用有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及变更如下澄清: 1、原文: 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合同估算价(万元):**7.****; 现更改为: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合同估算价(万元):**2.****; 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页原文:总投资(万元):****.**;合同估算价(万元):**7.******; 现更改为:总投资(万元):****.**;合同估算价(万元):**2.******;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十页原文3.2.2项: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8.**元,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7.**元; 现更改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8.**元;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元。 注:修改内容以最新上传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以黄色底框颜色,红色字体做突出显示,请潜在各投标人下载澄清的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