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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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A******************2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年度海曙区旧房改造更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9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9万元,其中暂估价0万元、暂列金额为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暂估价0万元、暂列金额为0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0%,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万元。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响应性评审内容原为: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即土建、装饰、加固工程费率下限9.**%(已考虑分档累进递减),安装工程费率下限 7.**%,附属工程费率下限8.**%。现修改为:⑨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即土建、装饰、加固工程费率下限9.**%(已考虑分档累进递减),安装工程费率下限 7.**%,附属工程费率下限8.**%。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定标办法原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满分为**0分,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与定标衡量值一致的,得**0分;每高于定标衡量值0.3%的,扣2分;每低于定标衡量值0.3%的,扣1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①投标评审价等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0; ②投标评审价高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0-(投标评审价-定标衡量值)÷定标衡量值÷0.3×**0; ③投标评审价低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0-(定标衡量值-投标评审价)÷定标衡量值÷0.3×**0。 现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满分为**0分,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与定标衡量值一致的,得**0分;每高于定标衡量值0.5%的,扣2分;每低于定标衡量值0.5%的,扣1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①投标评审价等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0; ②投标评审价高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0-(投标评审价-定标衡量值)÷定标衡量值÷0.5×**0; ③投标评审价低于定标衡量值的,投标报价得分=**0-(定标衡量值-投标评审价)÷定标衡量值÷0.5×**0。 4、原招标文件附表二:定性评审因素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5%至-**%,即********元至********元(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现修改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5%至-**%,即********元至********元(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5、原信息价(人工、材料价格):人材机价格调整按****年2月份《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除税信息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计入,无价材料采用除税市场价计入。现修改为:人材机价格调整按****年3月份《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除税信息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除税信息价计入,无价材料采用除税市场价计入。 6、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第**条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原为: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土建、装饰、加固工程费率下限9.**%(已考虑分档累进递减),安装工程费率:7.**%,附属工程费率:8.**%。现修改为: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规定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费率下限:土建、装饰、加固工程费率下限9.**%(已考虑分档累进递减),安装工程费率:7.**%,附属工程费率:8.**%。 7、涉及上述修改资料在相应的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中同步修改。 8、施工图纸已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版本为准。 9、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海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9日 |
递交时间 |